原备案不在东方网域的新增网站指引 |
原备案不在我司的增加网站:主办者证件号码已在其他接入商处取得备案号,域名未取得备案号,想做增加新网站操作,操作步骤如下。 操作步骤1、登录官网控制台,输入账户及密码进行登录 2、登录官网控制台,左边框栏点击网站备案管理,选择开始备案,在页面中选择备案类型—非首次备案(新增网站) 3、填写主体信息,注意要填写正确的主体备案号和备案密码(备案密码是首次备案通过,管局和备案号一起下发的备案密码,一般为六位数,字母和数字结合的)
填写好主体信息,点击“确认主体信息,下一步” 4、填写网站的信息
如企业或单位备案,网站负责人的信息,如果直接是法人作为网站负责人,则以勾选同主体负责人的信息;如果网站负责人不是法人,填写网站负责人的信息即可 填写好网站的信息,可以点击“确认网站信息,下一步”;如果需要同时备案多个网站,可以进行点击文字“保存并继续添加网站信息”,重复操作填写网站信息页面即可 5、上传相应的附件资料 按照备案所需的电子版资料上传备案资料,每个省份的要求会有所不同,详细要求请阅览各省份备案规则进行查询 企业备案:附件中必须上传的备案附件有5个,分别为: ①主体单位有效证件(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,不能是黑白复印件) ②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(法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) ③网站负责人证件(网站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) ④网站负责人真实性核验照片(站于幕布正中间,拍上半身即可,显示效果幕布字迹清晰) ⑤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彩色扫描件(核验单必须网站负责人处签字并盖企业公章) 个人备案:附件中必须上传的附件有3个,分别为: ①主体单位有效证件(备案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) ②网站负责人真实性核验照片(提供腰部以上不可戴帽子或眼镜,双手垂立的幕布半身照) ③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彩色扫描件(核验单底部必须手写签字) 域名证书(仅限江苏、湖南、陕西、福建、新疆、吉林、云南、上海省份备案提供,其他地区可不提供) 上传完整所有的附件资料,选择“确认附件信息,下一步”;如果网站信息还需要进行修改,则可以进行选择“上一步”,修改网站信息 6、确认备案信息,提交备案进行内审
7、提交备案信息之后,可以看到备案进度为“等待内审”,如果备案信息填写错误,已经提交内审,可以点击撤回按钮,撤回备案信息进行修改,修改好备案信息可以重新提交进行内审 8、我司备案人员进行备案信息初审(1~2个工作日),审核通过之后,备案进度会变成“内审通过”,内审通过之后,请保持座机和手机的畅通,接入商和管局都会核实备案信息真实性,备案中的域名,备案期间保持关站的状态即可 9、内审通过后,我司备案人员会将备案信息提交到管局,提交到管局之后,部分省份需进行短信核验,核验通过之后,等待管局审核,备案进度变成“管局审核中”,管局审核时间一般是1-20个工作日内审核,请耐心等待管局审核 有关短信验证更多详情和操作步骤,参见备案短信核验文档。 10、备案成功 备案进度变成“管局审核通过”,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及邮件形式通知;网站开站之后,请将正确网站备案号和当地管局的查询链接放置于备案首页页末 |